为进一步凝聚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建立统筹协调、配合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联席会议部署确定事项落实,市纪委制定出台了六项工作制度:
一、责任清单制:各主责部门要围绕《落实“三个助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责任清单。要求内容清晰明确,突出行业特点,细化内容、强化重点,标明要素,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共性个性指标结合。
二、履责台账制:为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实现动态化、痕迹化管理,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履责台帐,对照责任清单履责,做到工作有据可依,履责全程留痕,检查一目了然,追溯问责有据。
三、信息共享典型案例剖析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解决政策依据理解有误,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实现工作信息互送、互通,有效利用;联席会议定期选取典型案例集体研究剖析,深查细照,查找问题根源,各单位主动认领责任,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四、季度履责通报制:市纪委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主责部门在工作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力、工作任务推进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按季度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五、“三个助力”季度点评制:为强化目标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提高工作效能,各成员单位先开展自评,每月25日前向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书面报送工作情况,季末报自评报告,每季度牵头单位召集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点评,主要突出存在问题,具体到单位、指标、甚至到具体的人,以便查漏补缺,使工作更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六、移交重点线索制:各成员单位对不同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加以甄别和区分,强化各主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线索梳理、归口,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快速办理,对发现的监管履职不力、作风纪律和腐败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处理,每月25日前各单位报送问题线索(破坏市场秩序问题线索统一交市优化办,汇总后报市纪委),市纪委监察局进行专项统计,定期梳理排查,及时交办督促。
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向市纪委移交线索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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