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文化部公布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结果,石泉县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
2015年5月至11月,文化部组织开展了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石泉县文化馆按照《关于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陕文公共﹝2015﹞12号)文件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评估工作细则,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努力改善文化馆办馆条件,开展评估定级工作,按照评估标准积极准备必备条件、办馆条件、队伍建设、公共服务、管理、提高指标等方面评估资料,经评估验收,
石泉县文化馆在职27人,设有美术、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艺辅导、舞蹈、文学与戏曲、办公室7个组室,以打造石泉文化强县、普及全民艺术为目标,长期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艺辅导、培训、书画展、文艺汇演等各种群众文化活动。
据了解,2016年以来,石泉县文化馆多措并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通过举办免费开放培训班,面向社会群众及文化站干部,文艺骨干等开展培训,受惠群众达1000多人次。同时还承担全县大型文化旅游演出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各类赛事,保护传承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我县文广旅游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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