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安康中院《安康市县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 对接精准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汇报材料上批示:“安康市两级法院将执行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起来,效果明显,值得推介”。这是自2017年12月15日江必新副院长来安康中院调研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后,再次对安康法院开展“扶贫执行”专项行动给予高度评价。
“扶贫执行”是安康中院新一届班子在充分调研法院执行工作与精准扶贫的内在联系后,郑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决定从2017年4月起,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执行”专项行动。
“扶贫执行”把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与扶贫攻坚这一重大部署相对接,明确要求发挥法院执行职能作用,将申请人为贫困户、被执行人是贫困户或暂无法执行到位可能致贫的案件都纳入专项活动的范围,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向市县(区)扶贫局推送涉贫当事人信息、司法救助等形式,确保案件当事人不因法院执行而返贫,也通过及时推送信息,使已通过法院执行“脱贫摘帽”的当事人及时确认脱贫。
通过司法权与行政管理权的紧密衔接,助推全市整体脱贫摘帽目标实现。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摸排涉贫案件196件 ,执结129件,执结标的558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92余万元。向扶贫部门推送20件涉贫案件涉及贫困当事人42名,市扶贫办经过审核,已将16名执行案件当事人纳入脱贫帮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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