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进一步传导压力、严明纪律要求。近日,紫阳县纪委通报曝光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1、紫阳县焕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黄晓德违规操办乔迁酒宴问题。2016年5月,黄晓德乔迁新居,接受包联村群众礼金2800元。在组织调查后期黄晓德将所收包联村群众的礼金退还。2017年11月,经紫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给予黄晓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双安镇财政审计所所长李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4年12月,李明以财政所干部未休年休假为由,违规给本所干部发放2014年度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助费。2017年12月,经紫阳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紫阳县高桥镇权河村党支部书记金清明违规从村级经费中列支车辆油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金清明在担任权河村主任期间,违规从村级经费中列支就餐费、村干部车辆加油费。2017年10月,经紫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金清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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