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将对未按《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实施限批。
据了解,根据各地市自查上报情况,截至目前,全省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中,仍有6个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另有2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未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有: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延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榆林清水川工业集中区、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有:西安国际港务区、韩城市经济开发区。
依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的规定,省环保厅及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上述未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据了解,各工业集聚区在整改完成后,由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向省环境保护厅报告,核实后予以解限。华商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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