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该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村(居)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该镇早部署、早行动、多措施,着力抓好镇纪委直接监管村民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
“十有”建设强基础。该镇9个村(社区)均实现“十有”,即:办公有场所、阵地有牌子、管理有制度、民情有台账、监审有印章、运行有保障、职责有文件、岗位有座牌、资料有专档、考核有奖惩,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四责同抓”促规范。一是监委会主任负主业主责,要做到常规工作抓规范,重点工作求创新,难点工作勤汇报,特色亮点善总结,确保“一册两本三表一台账”记录规范到位;二是村支部书记负领导责任,主动邀请监委会主任参与村上重大事项的决策,每月“定期党员活动日”把村监委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议程;三是包村干部负驻村指导责任,协助监委会主任做好日常工作,确保按时参会,及时上报资料;四是镇纪委委员对日常业务工作负指导责任,每月25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到所联系的村指导工作一次以上。
强化保障提效能。为调动大家的履职积极性,该镇制定了《2017年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考核办法》,对于认真负责、敢于监督履职的年终考核前三名的监委会主任予以一定奖励,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不敢监督的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的村监委会主任,镇纪委将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处理。对于每月按时参加例会的村(居)监委会主任给予一定的交通费补助,并实行案件线索有奖举报制度,提供的案件线索能立案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年终考核加10分。同时要求各村提前谋划好村监委会的换届工作,与村两委换届同部署同落实,选拔村内的优秀人才,建强村监委会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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