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及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康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安康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的职能作用,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
近期,宁陕县司法局积极主动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看守所进行衔接和沟通,在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进行了规范化建设,悬挂了全省统一规格的标牌和制度,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设立了指引标识,并放置有法律援助格式文书以及相关业务介绍资料。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职能作用,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的进行,一是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工作纪律、工作职责、权利与义务、当日值班律师基本信息等内容统一上墙对外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实行“专业化”律师轮流值班,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家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保障依法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国和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建立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互认制度,相互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有效解决了弱势群体“请不起律师,打不起官司”的困境,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发挥应援尽援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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